深圳市外就医 能 报销。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条件和流程:
- 报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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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要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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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在跨省结算时医保统筹基金按深圳市内就医的支付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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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跨省结算时医保统筹基金按深圳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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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也可以报销。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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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可以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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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异地普通门诊的需要先自费再回深圳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窗口申请现金报销;在联网平台医疗机构住院的,可直接记账。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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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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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转诊或备案前往市外医院就医的,按照医保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记账。
建议参保人在前往深圳市外就医前,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