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
精神病医院的 全称是精神病院 ,也被称为精神病院或疯人院。这些医院是专门提供精神疾病治疗和护理的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包括患有各种急性和慢性精神疾病、神经症、心理障碍的患者。精神病医院通过咨询门诊收治患者,并在选址、服务对象、托管模式、护理方式、医疗方法等方面与综合医院或其他专科医院有所不同。
精神病医院可以分为多个等级,例如一级精神病医院、二级精神病医院等。在中国,精神病医院的法律地位在1979年通过《精神卫生法》获得明确,被指定为精神病患者收治治疗的机构。
一些著名的精神病医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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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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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合肥市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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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定医院
这些医院不仅提供精神疾病的治疗,还承担着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多方面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