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常见问题包括:
- 系统故障或未成功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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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成功直接结算,原则上应当到就医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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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患门特病种尚未纳入跨省门特病种直接结算范围,可在一定期间内申请报销。
- 异地生育医疗费用 :
- 深圳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的异地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需先由个人垫付,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未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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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省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如未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则按照医保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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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经参保人申请,由市医疗保险机构审核后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
- 持卡结算报错 :
- 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持卡结算时报错,应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备案了,就医的医院是不是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并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排查解决。
- 报销比例问题 :
- 异地报销比例与市内就医支付比例有所不同,具体为省内住院的报销比例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门诊报销比例略低,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
- 备案和就医地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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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才能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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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需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并提前查询确认。
- 票据保留 :
- 即使医疗费用能直接结算,也建议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后续需要手工报销。
- 报销申请时限 :
- 如果未能直接结算,参保人可在费用发生或者出院之日起3年内向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建议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务必了解并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