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鉴定人不出庭的情况下, 鉴定意见一般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具体后果和处理方式如下:
- 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如果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且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又不认可的,法院对该鉴定意见将不予采信。
- 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
- 如果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 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 :
- 如果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
- 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
- 鉴定人拒不返还鉴定费用时,可以通过另行起诉来获得相应救济。此外,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视情节给予鉴定人或鉴定机构警告、责令改正,给予停业三个月以上至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鉴定人不出庭将导致其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并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因此,鉴定人应当尽量安排出庭作证,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