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主要 取决于医院的级别 。以下是医院院长行政级别的大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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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乡镇卫生所) :院长一般是股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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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区县级) :院长一般是正科或副科,少数是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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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地级市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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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副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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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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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医院院长通常为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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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院长为副厅级,个别北京大型医院院长为副部级。
此外,如果是军队医院,院长的行政级别则与军队的级别相对应,例如解放军总医院院长为副军级少将。
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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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所院长: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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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医院院长:正科或副科,少数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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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以上医院院长:副处或正处,省级医院院长副厅级,北京大型医院院长副部级,军队医院院长根据军队级别而定
建议在具体情况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医院的具体级别来确定院长的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