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保报销的“门槛费”指的是 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即医保报销的起付线。当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达到这个标准后,超过部分才能由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报销。需要注意的是,“门槛费”累计只包含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包括先行自付、医保目录外的医药费以及医保报销后应由个人承担的医药费。
具体到大连市,不同等级的定点医院,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即“门槛费”)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8%、85%;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70%(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提高至80%)、60%、50%。对于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以及报销比例也会因医院级别、本地治疗或异地治疗而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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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在医大附一、医大附二、市中心医院3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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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年度支付,为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医保一年最高可以报销500元。
建议参保人了解所在医院的级别以及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