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
精神病人住院期间打人的赔偿责任主要由 其监护人承担 。具体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考虑以下因素:
- 精神病人的状态 :
-
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 :在精神不正常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
间歇性精神病人 :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精神不正常时,不负刑事责任,但监护人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监护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赔偿内容 :
-
赔偿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如果精神病人有个人财产,应优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住院期间打人的赔偿责任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内容涵盖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精神病人有个人财产,应优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