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退费
已经成功缴纳了2025年居民医保费用的个人,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后, 一般不能再申请退费 。具体来说,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从2025年1月1日开始,一旦进入待遇享受期,个人所缴纳的医保费用将不再退还。
然而,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可以办理退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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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 :如果参保人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重复缴纳了居民医保费用,可以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中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向参保地税务部门提出退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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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 :参保人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若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了居民医保,也可以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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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前死亡 :如果参保人在待遇享受期前死亡,家属可以按规定终止参保关系并办理个人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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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缴、多缴 :在2025年度集中征缴期内,如果居民错缴、多缴了医疗保险费且符合退费条件,可以按要求申请退费。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及时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退费政策和流程,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