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突发精神病是否可以解雇, 取决于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以及医疗期满后的工作能力 。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 试用期内 :
-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医疗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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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会依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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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同时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医疗期满后 :
- 若医疗期满后,员工既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相关费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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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的处理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确诊患有精神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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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的处理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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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的处理 :若员工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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