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精神病的,无论是合同工还是编制工, 都不得以患病为由开除 。具体规定如下:
- 合同工 :
- 如果合同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 编制工 :
- 在编职工受到开除处分的,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但必须存在应当受到开除的情形,例如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 其他相关规定 :
-
事业单位不得辞退精神病职工,如果单位强行辞退,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合法权益。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精神病患者不能随意被开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存在严重过失或犯罪行为,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业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