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得了精神病且不能上班时,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建议:
- 提供医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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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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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期内,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多少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安排适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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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患有精神病但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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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病情严重不能控制的,应当送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 变更工作岗位 :
- 在医疗期满后,如果职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与单位协商变更工作岗位和劳动合同。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保护 :
- 根据《精神卫生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保障患者享有同等待遇,安排患者参加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患者的就业能力,为患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对患者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鼓励。
- 监护人参与 :
- 需要员工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经过法定程序指定的监护人提出辞职申请书才属有效。如果员工的监护人没有提出离职申请,则公司可以按照病假给员工休息。
- 心理治疗和康复 :
- 对于精神病的治疗,可以通过心理疏导、服用药物、物理治疗等方式进行改善,有助于病情的好转。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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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沟通 :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及其监护人保持沟通,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和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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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用人单位应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包括安排适当的工作、提供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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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法律 :在处理精神病职工的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和建议,可以确保精神病职工在得到适当治疗和安排的同时,也能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