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异地备案 是可以实现异地报销的 。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 异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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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工作或居住人员可以提前进行异地备案。备案时,需要填写医保异地工作、居住人员备案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明等)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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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也可以报销,但需要提前备案,通常2-3个工作日批复可用。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是否支持异地就医,并进行省内/省外就医备案。
- 就医选择 :
- 在备案完成后,被保险人可以在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确保选择的医疗机构是可以跨省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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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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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未办理异地手续的,住院时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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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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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择的是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那么异地就医就不能及时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之后,可以回到参保地的县、乡镇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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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电话咨询社保局和就诊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实现异地报销,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