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十堰市职工医保门诊的起付标准为 在职人员每年800元,退休人员每年500元 。这一标准适用于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年度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元。
此外,对于普通门诊,在职职工的起付标准为二级医疗机构200元,报销比例70%,支付限额5000元;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为140元,报销比例80%。这些规定为职工提供了不同医疗机构和不同报销比例的门诊医疗费用保障。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