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退休职工在三甲医院的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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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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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
- 特殊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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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待遇: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起付标准为42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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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特病门诊治疗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住院报销 :
- 一个自然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90%,退休94%支付。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在三甲医院的门诊报销比例主要体现在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的报销上。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5%;特殊门诊则根据具体病种有所不同,但总体报销比例较高。建议退休职工在就诊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