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长期病假通常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休息的医疗期,其时长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员工: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员工: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此外,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累计计算的。例如,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