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区,通常被称为城乡接合部,是指城市与乡村地区之间的过渡地带。这个区域兼具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性质,具有某些城市化特征,但同时也保留有乡村的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则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因此, 城乡结合区在行政管理、户口登记等方面通常被视为城镇地区 。
城乡结合区的具体归属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一些情况下,城乡结合区可能被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管理中,而在其他情况下,则可能保留其农村属性。例如,城乡结合区内的村庄可能仍然保留宅基地等农村用地,但周边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可能已经城市化。
综上所述,城乡结合区在法律和行政管理上通常被视为城镇地区,但在实际生活中,它可能同时保留有一些农村的特征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