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冲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社保 存在冲突 ,具体表现如下:
- 养老保险之间的冲突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存在互相排斥的关系。即,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就不能再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反之亦然。
- 医疗保险之间的冲突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保中的职工医疗保险不能同时参加,因为它们分别针对不同的参保对象,且在同一时间内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参保。
- 缴费年限和待遇的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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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保中的职工养老保险可以互相接续,但缴费年限不会合并计算。如果参保人员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会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缴费年限不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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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参保人员只能按照其中一种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不能领取两份养老金。
- 政策规定的冲突 :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参保方式。但实际操作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保不能同时缴纳,必须先注销其中一种。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社保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待遇等方面均存在冲突,参保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参保,不能同时缴纳两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