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 算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部分。它是一项针对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政策,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费用的部分补偿,以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使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完善的医保待遇。
具体来说,农村合作医疗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与城镇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职工医保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国家建立和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同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因此,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医疗权益而设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一,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