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职工医保 不能合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以及职工保险也无法同时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
尽管有观点认为新农合和职工医保可以同时交,但实际上,这两种保险在险种上是相同的,且国家规定不得重复参加和享受待遇。因此,参保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医疗保险进行投保,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医疗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实现了合并,但大部分地区实际上还是实行新农合制度,且具体的并轨程序还在进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户籍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方案,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