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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包括利息及政府补贴)是可以退还的。具体规定如下:
- 缴费期间死亡 :
- 参保人员如果在缴费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包含利息及政府补贴)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
- 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 :
-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含利息及政府补贴)也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
- 丧葬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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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7月1日起,缴费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如果已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5年,可以享受1000元丧葬补助费;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1000元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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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财政还给予12个月本县(市)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024年7月以后死亡丧葬补助金为1716元。
- 办理手续 :
-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如死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村(社区)或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注销和领取丧葬补助金等手续。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并且还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补助金。建议参保人员的家属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继承账户余额和领取丧葬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