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定发放安徽

根据2024年安徽省关于生育津贴的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覆盖范围

  1.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

    自2024年8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领取生育津贴,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2. 扩大领取条件

    • 无需再区分户籍限制,非安徽户籍但依法稳定就业的夫妇也可申请;

    • 产假延长60天的夫妻可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1. 基础标准

    • 首次生育: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98天计发;

    • 剖宫产:在基础标准上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2. 特殊情形

    • 计划生育晚育(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 产假期间失业的,生育津贴与参保企业职工同等标准发放。

三、其他配套政策

  1. 流产补偿

    • 4个月内流产:1500元;4个月以上流产:4200元;

    • 安置宫内节育器/复通术:分别最高支付80元、2500元。

  2.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实际产假天数(含法定延长产假)。

四、申请流程

需向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生育证等材料,经审核后通过银行转账发放。津贴与生育医疗费用可一并申领。

以上政策体现了对生育家庭的全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多孩家庭及特殊群体均能获得更有力的保障。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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