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没有直接针对死亡事故的赔偿 。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目的是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以减轻其因病治疗的经济负担。它通常不覆盖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医疗事故,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赔偿。
然而,如果参保人因疾病就医并产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即使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去世,这些费用仍然可以按照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进行报销。此外,如果参保人因工死亡或第三方侵权导致死亡,他们可能有权获得其他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关于个人账户资金的处理,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如果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而过世,其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及国家相应的财政补贴将退回,但不包括丧葬补贴;如果已经领取养老金,将退回未领完的保险金,并给予800元的丧葬补贴。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对于意外死亡没有直接的报销或赔偿,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医疗事故或工亡,参保人家属可能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