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仍然有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简称新农合医疗证)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凭证,用于证明参保人员身份和就医情况。持有新农合医疗证的人员在符合新农合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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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参保人员需携带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等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费用可以即时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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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需携带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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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 :参保人员需携带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等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特殊病种,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新农合医疗证的使用通常有地域限制,只能在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不能跨县(区)乡镇使用。此外,如果需要办理补发或退合手续,应到发证机构或管理中心办理,并在《医疗证》上注销或在信息管理系统上直接退合注销。
综上所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有用,但需注意使用范围和地域限制。建议参保人员妥善保管医疗证,并在需要时及时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和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