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并没有取消。实际上,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一合并是为了简化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和质量,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的居民。
尽管新农合的名称已经不再使用,但其核心保障功能依然存在,并且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多次强调,新农合(现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会取消,而是会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此外,新农合的缴费水平和保障范围也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农民的需求。虽然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被逐步取消,但整体缴费水平仍然较低,且国家补贴力度较大,以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没有取消,而是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形式继续存在并发挥其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