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三年进行一次疫苗接种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对于饲养的犬只需要在 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 进行疫苗接种,并且需要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具体到疫苗接种的频率,虽然存在一些讨论认为每年接种狂犬疫苗并无必要,特别是对于年龄较大的犬只,建议每三年进行一次疫苗接种即可。但根据《养犬条例》第19条的规定,犬主应当自犬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犬只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到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
此外,为了方便养犬人及时更新疫苗记录,福州市城管委提供了在线服务。养犬人可以在犬只狂犬病疫苗有效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和到期当天,通过登录“e福州”,搜索“福城管”,点击“榕犬通”,选择“免疫更新”,选择需要免疫更新的犬只,选择免疫点进行预约申请。预约后,犬主只需携带疫苗记录本和爱犬前往预约的免疫机构,为爱犬接种最新疫苗即可。免疫更新完成后,免疫信息将自动更新至福州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犬主无须再提交任何材料。
综上所述, 犬只需要在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疫苗接种,并且养犬人可以通过在线服务预约接种 。对于疫苗接种的频率,虽然存在一些建议每三年进行一次疫苗接种的建议,但具体还需根据《养犬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