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限额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 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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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少年儿童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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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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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大病保险 :
-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限额标准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普通门诊设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住院报销则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额度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则提供额外的保障。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