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单位主要设在 县级以下(含县级)的定点医疗机构 。具体报销地点包括县级或乡镇卫生院的合作医疗窗口。此外,外地就医的情况下,如果定点医院不能直接报销,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的卫生院进行报销。
在报销流程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的初审核算人员会负责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对于住院费用,患者可以直接在医院进行报销,医院会进行相应的费用核算和报销处理。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单位主要是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县级和乡镇卫生院的合作医疗窗口。患者在这些机构就诊后,可以直接进行费用报销,或者按照相关规定回户籍所在地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