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合作医疗门诊的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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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到定点医院就医 :首先,您需要携带您的合作医疗证到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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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检查、治疗处方到门诊收费处划价收费 :在就诊过程中,您需要根据医生的检查和建议进行治疗,并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处方到门诊收费处进行费用划价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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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在确认费用后,您需要自行支付门诊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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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科室进行检查和取药 :根据医生的处方,您可能需要在医院的各个科室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并在门诊药房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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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相关证件到新农合窗口审核、报销并领取报销款 :最后,您需要携带您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费用发票等相关证件,到新农合窗口进行审核和报销。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领取到相应的报销款。
此外,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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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的门诊费用按25%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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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请注意,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就诊前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或定点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