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的管理部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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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农合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具体由“医保局”或“医保科”管辖,有些省份也设有专门的新农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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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农合管理部门 :新农合一般由县新农合管理部门管理,这些部门是市卫生局的二级机构,有的地方也称为合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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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 :在一些地区,新农合可能统一归社保局管理,尤其是在实现二保或三保合一的地区。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或 社保局 管理,具体管理科室或机构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