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成都买房后想要落户,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下是详细的落户条件、所需材料及流程:
落户条件
- 购房面积与社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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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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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
- 身份证明与婚姻状况 :
-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 收入与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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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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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 其他条件 :
- 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需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
所需材料
- 基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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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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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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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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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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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 购房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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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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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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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 随迁人员材料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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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配偶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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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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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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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父母投靠子女)。
办理流程
- 申请 :
-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 受理 :
- 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 审查 :
- 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 决定 :
- 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
- 制证 :
- 打印新的户口本。
- 户口迁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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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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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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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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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准备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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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 :详细阅读并了解成都市的购房落户政策,确保符合所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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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专业人士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中介或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以上步骤,外地人可以在成都购买房屋并顺利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