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归属如下: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农合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具体由“医保局”或“医保科”管辖,有些省份则由专门的新农合科管理。
-
国家卫生部门 :新农合也归国家卫生部门管理,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为农民提供大病统筹医疗互助共济服务。
-
市医保中心 :新农合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地在当地的县(市)或者地市医保中心,统筹资金以县为单位或者以市为统筹单位。
-
县新农合管理部门 :新农合一般由县新农合管理部门管理,这些部门是市卫生局的二级机构,有的地方也称为合管局。
-
社保局 :在一些地区,如果实施了“两保”或“三保合一”,新农合可能统一归社保局管理。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主要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卫生部门、市医保中心、县新农合管理部门以及社保局等多个部门。具体归属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实施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