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级医院就诊是否需要选择定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医保参保人员
已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规定,2024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已签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取消首诊转诊限制,可直接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及中医、专科和A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未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仍执行原有首诊转诊政策,需要先到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经转诊后才能到一级医院就诊,否则可能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般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但北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A类医院、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非医保参保人员
非医保参保人员在北京一级医院就诊时,一般不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到医院就诊,但需要自费支付全部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