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医院不能报销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的,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
医保目录以外的费用:医保报销有明确的目录范围,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如果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或医用耗材不在这些目录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特定情况不予报销:如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待遇等待期:对于断缴后重新参保的人员,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例如,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
未进行就医备案:如果需要异地就医,通常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如果没有备案,可能无法直接享受医保报销。
医保状态不正常:如果医保处于断缴状态,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也可能导致无法报销。
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在一些情况下,如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用时,如果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能需要自费部分费用。
报销限额已满:医保报销有一定的年度限额,如果已经达到了报销限额,超出部分将无法再报销。
特殊政策限制:某些地区或特定医保政策可能有特殊规定,限制了某些医疗费用的报销。
如果遇到医保报销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