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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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14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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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资 :47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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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补贴 :4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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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合计 :23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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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绩效 :6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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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工资、参保费用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负担,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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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 :虽然编外人员的待遇与编内人员的基本待遇一致,但在某些福利方面(如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可能暂时不能完全一致,不过相信未来会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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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 :乡镇卫生院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由当地财政全额保障,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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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的工资待遇可能会有所不同,沿海富裕城市可能全额财政拨款,而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可能差额财政拨款。
这些信息提供了一个关于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全面概述,帮助了解其收入构成和社会保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