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跨省使用。具体来说,跨省使用医保卡主要涉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两个方面,以下是具体情况: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目标,2025年全国80%的地区将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6年将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无需再垫付全部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但目前尚未完全普及。预计到2026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也将实现全覆盖。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政策背景:2024年12月初,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
适用范围: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家人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开通地区:目前,全国已有31个地区(统筹区)开通了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包括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的部分地区。
操作方法:
确认使用医保钱包: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登录后,在首页点击进入“医保钱包”服务界面,查询您和亲人所在的城市是否开通该功能。
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在“医保钱包”中选择使用地,填写绑定手机号,确认使用后,即可向家人转账。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医保卡跨省就医或共济时,需要确保相关地区已经开通了相应的功能,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