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乐享百万医疗保险条款

太平洋乐享百万医疗保险是一款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百万医疗保险产品,具有以下主要条款和特色:

  1. 投保范围
  •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日至65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100周岁。

  • 被保险人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的所有国籍人士,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被保险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工作签证或者拥有中国大陆境内居留证或者长期居住权,并提供中国大陆境内固定居住地址。

  1. 保险期间
  •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1. 等待期
  • 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30日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
  1. 保险责任
  • 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因疾病住院治疗,按照约定扣除免赔额后再按约定比例提供报销,最高可达100万元。

  • 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按照约定扣除免赔额后再按约定比例提供报销,最高可达200万元。

  •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按照约定扣除免赔额后再按约定比例提供报销,最高可达300万元。

  • 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包括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特定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特定疾病住院前7天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可达200万元。

  • 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 :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每天可给付500元。

  1. 续保
  • 在保险销售期间,只要没有欺骗行为,首次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使用保险情况而拒绝被保险人续保或者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的续保保费。

  • 如果被保险人的超过100周岁或本产品统一停售,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

  1. 免赔额
  • 一般医疗保险金和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共享1万元免赔额,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无免赔额。
  1. 其他
  • 保险产品保障全面,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7天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等。

  • 提供了重疾国内二次诊疗服务。

建议在购买太平洋乐享百万医疗保险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所有相关条款,确保保障内容符合自身需求,并在投保后妥善保管好保险合同和理赔记录。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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