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六条及《操作手册》细则,桥本甲状腺炎被归类为“甲状腺疾病”中的不合格项。如果体检中发现甲状腺肿大或抗体(TPOAb、TgAb)异常,需进一步通过B超或血液检查确诊,一旦确认桥本甲状腺炎,即判定为不合格。
然而,如果甲状腺功能正常,即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甲状腺素(FT4)和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等指标在正常范围内,且无明显甲状腺肿大或压迫症状,桥本甲状腺炎患者仍有可能通过公务员体检。建议在体检前到正规医院进行全面的甲状腺功能检查,确保指标正常,并携带相关医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