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乡村医生是否还能继续行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详细说明:
法律法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等情形均属于非法行医。如果退休乡村医生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未经过注册,擅自在家或在其他未获批准的场所行医,将被视为非法行医,面临法律处罚。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并处以相应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法继续行医的途径
开办个体卫生室: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退休乡村医生在考核合格后开办个体卫生室。例如,河北省衡水市政府在《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中明确,允许个人承包村卫生室,退休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开办个体卫生室,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取得《诊所备案证书》等。
返聘继续执业:部分地区的政策支持业务能力强、口碑好且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退休乡村医生被返聘。如安徽省在全省范围内放宽了村医的退出年龄限制,对到龄村医不用退出岗位,而是继续执业并享受在岗待遇,具体标准包括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延长服务年龄至65周岁等。
开展网上诊疗活动:有资质有条件的退休乡村医生,可以利用互联网医疗的便利条件,合法合规地开展网上诊疗活动。但需注意,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师需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完成注册,且要严格遵守互联网诊疗的相关规定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