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残疾证持有者的驾驶证将被注销或吊销,不能再继续使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1. 精神残疾证对驾驶证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的人不得驾驶机动车。精神残疾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之一,因此持有精神残疾证的人将不再符合驾驶机动车的身体条件。
2. 驾驶证的处理
一旦持有精神残疾证,原有的驾驶证会被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这意味着驾驶人将失去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如果继续驾驶机动车,则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3. 相关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者不得驾驶机动车。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精神疾病患者无法申领或继续使用驾驶证。
4. 安全考虑
驾驶机动车需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而精神疾病可能会影响这些能力。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以避免潜在的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总结
持有精神残疾证的人员无法继续使用驾驶证,相关证件会被注销或吊销。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避免因疾病导致的安全隐患。如需进一步了解,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