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类重大疾病:
常见纳入职工大病保险范围的疾病
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的化疗、放疗、靶向治疗等。
慢性重症疾病: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及透析治疗。
重症肝硬化、肝腹水。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心血管疾病:
急性心肌梗死。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介入治疗。
神经系统疾病:
脑梗死。
脑出血。
其他重大疾病:
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
耐药性结核病。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血友病。
I型糖尿病。
甲亢。
唇腭裂。
特殊情况
有些地区的大病保险并非按病种划分,而是根据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金额来确定是否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部分地区将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合,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不予报销的范围
以下情况通常不在职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工伤旧病复发。
因交通事故、违法或自杀(精神病发作除外)导致的伤害。
医疗事故或应由个人自理的医疗费用。
职工大病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和报销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