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看门诊时没带医保卡,事后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反结算:如果是因为定点医疗机构或门诊统筹定点药店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况,未能在现场联网结算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后,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医药机构收费票据,到就诊医疗机构或购药的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反结算。
手工报销:参保人员也可以持相关材料到我市各区县医保服务大厅,或其指定的医保定点机构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所需材料包括: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帮别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医药机构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含处方底方)、银行账户信息。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一般情况下,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在就医时需使用医保卡联网报销,事后通常不能报销。但如果是因为医保系统故障等非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即时结算,可以咨询所在区县的医保服务大厅,了解是否可以进行特殊处理。
建议在就医前确认是否携带医保卡,若忘记携带,可咨询就医机构是否可通过其他方式(如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同时,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报销政策和流程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