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医保报销政策中的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职工门诊报销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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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45岁以下):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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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45岁含以上):起付标准3000元,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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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 城乡居民门诊报销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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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0元,报销比例50%-60%,年支付限额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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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年支付限额仍为80元。
- 门诊慢特病报销支付比例 :
- 门诊大病(如透析、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支付比例90%,封顶线15万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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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应注意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以最大化利用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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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患有慢性病或特殊病的参保人,应及时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