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医保 可以在外省使用 。广西的医保卡已经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27个省区实现了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这些省区的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之间直接进行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再报销,从而大大简化了异地就医的流程和手续。
此外,自2023年7月1日起,自治区内实行异地就医购药“免备案”管理服务。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享受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也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因此,如果您是广西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外省使用医保进行直接结算,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建议您在出行前先了解目的地的医保政策和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情况,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