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报销和本地医保报销的政策并不完全一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医保目录范围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的是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本地就医:执行的是参保地的医保目录。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本地就医: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起付线和封顶线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本地就医: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和封顶线标准。
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然后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本地就医: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前,参保人需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APP或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就医地选择:备案时需选定就医地,确保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政策差异:不同地区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和就医地医保部门。
综上所述,异地医保报销和本地医保报销在医保目录范围、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政策以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