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交医保后,是 可以在外省重新交医保 的。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整理:
- 医保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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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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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可以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异地重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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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不转移的情况下,可以在异地重新办理。在之前地方交的基本养老保险断掉后会自动封存,在另一个地方缴费可以算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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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掉当月就不能享受到医保报销的待遇,缴纳中断超过3个月的,不得补缴,只能重交,也累计计算。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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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外地就医,一般需要先去参保的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去外地就医,费用要拿回参保的社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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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备案可以以防万一在外地住院时,可以直接在异地结算,不用回到参保地结算。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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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这并不影响医保的重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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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综上所述,广东交医保后可以在外省重新交医保,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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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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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重新办理医保时,之前的养老保险断掉会封存,新的缴费可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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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就医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便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建议在办理医保转移或重新办理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