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广西的合作医疗在外省 能 报销,但具体报销流程和条件如下:
-
住院报销 :广西的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广东等外省住院是可以报销的,但门诊费用不能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合作医疗本以及转院手续或证明等文件。
-
异地就医手续 :参保人员如需到外省、市医院就诊,需要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并经过审批。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员可以在相应的医院就诊并享受报销待遇。
-
报销比例和范围 :虽然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作医疗异地能报销,但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需要依据所在地区的政策来执行。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在住院前先咨询当地的医保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手续。
-
转诊备案 :有些情况下,参保人员需要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并凭相关证件和费用清单到合管办报销。这可能包括带患者身份证、新*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
综上所述,广西的合作医疗在外省是能够报销的,但参保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并注意当地的报销政策和比例。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保顺利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