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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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1.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60%

  • 镇卫生院:40%

  • 二级医院:30%

  • 三级医院:20%

  1. 住院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6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40%

  • 三级医院:30%

  1. 异地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90%

  • 县级定点医院:82%

  • 市级定点医院:65%

  • 省级定点医院: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45%

  1. 大病补偿
  • 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

  • 5001 - 10000元部分补偿65%

  • 10001 - 18000元部分补偿70%

  • 超过1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根据具体政策执行

  1. 二次报销
  • 自付费用在1.5 - 6万元区间的,报销55%

  • 自付费用在6 - 10万元的,报销60%

  • 自付费用在10 - 15万元的,报销65%

  • 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报销70%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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