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住院了通常可以办理异地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才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对于已经住院的情况,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进行备案。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为例,进入小程序后点击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阅读备案告知书并提交备案材料即可。
线下办理 :可以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其他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备案时间 :如果已经入院,选择备案开始时间时应提前到入院日期之前。
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确保出院时能够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转外就医及自行外出就医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