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跨省异地就医仍然需要备案。根据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文件精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需要先备案后享受。以下是具体要求:
备案人员分类及所需材料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6个月内不得取消。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渠道
线上: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蒙古医保APP、医保鄂帮办小程序等进行备案。
线下: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属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容缺受理和承诺书办理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备案时材料不全,可先签订承诺书申请备案,但须在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1个月内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须在费用结算前补齐备案材料),未能按规定补齐备案材料的,视同为“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并按照“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2024年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备案,且备案政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