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可以在药店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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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在药店的使用情况如下:

符合条件的药店可以用

  • 定点零售药店 :已纳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并按规定签署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且服务协议在有效期内正常运营的定点零售药店,经向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并符合条件后,可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例如湖北省规定,医保目录内药品品种占零售药店所售药品配备比需不低于 60%(不含中药饮片)等条件。

  • 购药要求 :参保人员需凭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包括外配纸质处方和符合规定的电子处方),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其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不符合条件的药店暂不能用

  • 非定点零售药店 :未纳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或未签署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药店,不能使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 不符合开通条件的定点药店 :虽是定点零售药店,但未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如未达到规定的医保目录内药品配备比例、不具备符合门诊统筹管理要求的药店管理信息系统等条件的药店。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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